為維護中老年人健康,早期發現慢性病、早期介入及治療,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供40歲以上未滿65歲民眾每3年1次、55歲以上原住民、罹患小兒麻痺且年在35歲以上者、65歲以上民眾每年1次成人健康檢查。服務內容包括身體檢查、血液生化檢查、腎功能檢查及健康諮詢等項目。
成人預防保健流程如下:
1.掛號時依病患身分取卡序。

2.醫囑開立對應身分的醫令(健保碼):
IC21 40~65歲:21 第一階段
IC22 65歲以上:22 第一階段
IC23 35歲以上小兒麻痺:25 第一階段
IC24 55~65歲原住民:27 第一階段
IC29 B/C肝炎表面抗原檢查:L1001C
3.採檢送驗(開啟功能畫面:檢驗管理>臨床檢驗>檢驗醫令,勾選欲採檢的病患之單號進行執行確認)

4.檢驗所自動回傳結果。
5.病患回診看報告,掛號時仍要取卡序。

6.醫囑開立對應身分的醫令(健保碼):
IC21 40~65歲:23 第二階段
IC22 65歲以上:24 第二階段
IC23 35歲以上小兒麻痺:26 第二階段
IC24 55~65歲原住民:28 第二階段
7.開啟功能畫面:檢驗管理>臨床檢驗>成人健檢,雙擊某一病患的資料進入該病患的編輯畫面。

8.編輯該病患的各項資訊,部分資訊系統已自動帶入,編輯完畢點擊”保存”,再點擊”返回”回到列表。

9.回到列表後,點擊”申報下載”,可設定下載的日期區間,選擇完畢後進行檔案下載。

10.登入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(VPN)網站後,開啟成人健檢作業>成人健檢批次上傳作業,選擇前步驟所下載的檔案進行上傳。


